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,于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由原市林业局和原市园林局合并组成,统一负责全市林业和园林建设管理职能,强化林业、园林一体化的理念,整体谋划林业园林发展。
1992年底,合肥与北京、珠海一道获得首批国家园林城市的殊荣。此后,持续加强城乡绿化建设,巩固和发展了合肥园林城市成果。近年来,合肥城乡绿化建设方面获得了诸多殊荣: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工程、清溪路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荣获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”,环城灯饰工程荣获“节约能源-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”称号,环城公园被命名为第二批“国家重点公园”,包公园、徽园、园、三国遗址公园先后获得“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”称号,天鹅湖生态景观建设、合肥西南地区综合改造、大蜀山森林公园西扩工程荣获“安徽省人居环境范例奖”,外环森林生态长廊等绿色长廊建设多次获全省绿色长廊建设一等奖,肥西三岗苗木花卉基地获“苗木花卉市场”称号,与杭州萧山、成都温江三足鼎立。肥东、肥西县城先后被命名为“省级园林县城”,肥西县荣获“全国绿化模范县”称号。截至2009年底,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1062.8公顷,城市绿地率达到39.51%、绿化覆盖率达到44.36%、人均公园绿地12.15平方米,与2005年底相比,全市新增园林绿地5.12万亩,城市绿地率、绿化覆盖率均增加了8个百分点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3.45平方米,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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